正体中文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文件中「正体字」是「异体字」的反义词,正体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中选用的字为准,如:「浚」是正体字,而「浚」是异体字。该表公布后又作了几次调整,恢复使用了28个被淘汰的异体字。
基本信息
中文名称
正体中文
外文名称
Traditional Chinese
特点
中国台湾地区教育部门官方明令使用
定义
一套有明确准则的繁体中文文字
功能
供中国台湾地区政府各级单位与民间遵循
举例
车(车)、马(马)、龙(龙)
目录
1概念
2历史
折叠编辑本段概念
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《简化字总表》与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形式,正式公布的简化字与传承字。不规范字主要指:繁体字与异体字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第十七条对允许繁体字、异体字保留或使用的情形作出了规定:
(一)文物古迹;
(二)姓氏中的异体字;
(三)书法、篆刻等艺术作品;
(四)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;
(五)出版、教学、研究中需要使用的;
(六)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。
折叠编辑本段历史
有人认为应将繁体中文称为正体中文,表明它才是中国历史上正统的汉字写法。不过,亦有人认为文字变革是自然的事,没有正与不正之分。到此为止,"繁体中文"这个名称仍使用得更为普遍,由于使用繁体中文并不是只有台湾,以香港来说,字量和用量方面有不同的要求。其原因在于香港与台湾习惯上的惯用名称往往有出入,而且香港有些地方用辞的习惯和台湾的也不同 (例如"里"和"里"字);原本香港和台湾一般上是不分开翻译的,多数电脑软件都只有台湾版本,香港人会迁就台湾用法。但自从进入21世纪后,由于种种原因,致使需要分开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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