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宗皇帝_ 清朝世宪宗皇帝
【摘要】 东厂、西厂、锦衣卫,合称“厂卫”,是明代所特有的一种特务制度,目的是维护皇权、侦缉官员百姓言行举止,奉皇 诏令帝独立逮捕、审判、关押、乃至处
东厂、西厂、锦衣卫,合称“厂卫”,是明代所特有的一种特务制度,目的是维护皇权、侦缉官员百姓言行举止,奉皇 诏令帝独立逮捕、审判、关押、乃至处决犯人,完全独立于国家正式司法机构之外。
厂卫制度是明代皇帝集权统治的得力襄助,为皇权压制文官集团提供了极强的震慑支持。明代皇帝因此始终手握权柄,不会如前代帝王一样,有大权旁落、权臣篡位的事情发生。
因为厂卫打击的基本是官僚士绅集团,所以掌握了舆论话语权的文官们对于厂卫制度从来没有赞誉,更多是抹黑和报复。另一方面,由于厂卫内部确实也存在因权力过大滋生腐败、制造事端打击异己、敲诈勒索骚扰地方等弊端。由始至终,厂卫制度基本没有正面形象示人,多以阴暗残忍、奸诈狡猾面目出现在各种艺术作品中。
是非曲直,到底孰是孰非,这里不妄加评论,只以其建立发展兴盛衰败过程,平直叙述,以谓有意了解研究者。
明代三厂一卫,首先建立的是锦衣卫,其次东厂、其次西厂,最后是内行厂;下面以时间顺序加以介绍。
锦衣卫,由明太祖朱元璋首创,前身是太祖为吴王时,所设立的“拱卫司”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,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维护皇帝威仪,并护佑自己安全,将登基前的吴王拱卫司改为“亲军都尉府”,下辖“仪鸾司”,掌管皇帝日常出行时的依仗和警卫,和朝会典仪,这就是锦衣卫最开始的雏形。
洪武十五年(1382年),太祖鉴于侍卫诸司设置重叠,职权不明,不便于管理,就将亲军都尉府并仪鸾司一同裁撤,新设立侍卫亲军,改名“锦衣卫”。自此,锦衣卫名号出现于大明会典,成为国家经制机构。
锦衣卫最初的职责,不过是皇帝侍卫、朝会仪仗、“出警入跸”而已,属于上军十二卫,皇帝亲自指挥、调遣,所担任的工作就是----“掌御前仪仗、随驾侍卫、并朝会大典礼仪”,与后来“侦缉天下、朝野丧胆”的大杀神完全不是一回事。
但是太祖晚年,对诸开国勋臣及文武百官都极度不信任,原有的朝廷三法司系统(大理寺、刑部、都察院)已经不能使太祖放心。所以,为了消除牵绊掣肘,更好地贯彻意图,太祖将“巡查缉捕、典诏狱”的权力给了自己的亲军--锦衣卫,用以在将来自己兴起对勋贵文武官员的大狱中,代替三法司执行诏令。
此后,在太祖亲自指挥下,被赋予了巡捕审讯大权的锦衣卫秉承皇命,对上至勋臣、下及庶民的人犯施以逮捕、审讯、用刑、乃至正法。太祖晚年加强皇权,诛杀自认为有威胁的功臣、及严办擅权贪墨官员等稳固皇权的措施中,锦衣卫鞍前马后,出力甚巨。
但是在办理诸多案件中,锦衣卫也暴露了“滥用权力、牵连无辜、制造冤假错案”等负面影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,“蓝玉案”处理完毕,开国勋臣已经基本清除完,皇权的威胁消除,三法司之外的执法机构也可以不再保留。
太祖于是下诏将锦衣卫办案刑具摆在露天公开焚毁,恢复锦衣卫的“出警入跸、掌直銮驾”原有职能。此后直到建文四年(1402年),锦衣卫只是作为皇帝亲军卫,负责警卫皇帝、警戒朝会礼仪、皇帝出行仪仗等职责。
自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,至建文四年(1402年),这一时期,锦衣卫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皇帝亲军卫,负责警卫皇帝,掌管大朝会礼仪,随皇帝出行并安排仪仗等普通职责。
燕王朱棣在建文四年(1402年)靖难成功,夺取了皇位,成为大明第三代皇帝。因为皇位是强夺而来,为了对建文旧臣彻底清理,也是为了稳固自己的皇权,成祖便再次赋予锦衣卫“巡查缉捕”之权,依仗其展开威慑、镇压那些不肯屈服于自己的前朝旧臣。
在这一过程中,锦衣卫重新启用,在成祖的亲信纪纲率领下,成为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刀,权力更胜洪武年间。成祖再设锦衣卫千户、百户所于天下要害之地。并在锦衣卫内部设立北镇抚司,上下刺探,奉皇命逮捕审讯涉事者。